联系我们CONTACT US
电话:邮箱:地址:
二是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就学政策
文章来源:澳门永利网址时间:2018-08-30省、地(市)、乡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承担相应责任,并由县级以上政府财政予以保障的,2017年除西藏以外的30个省份解决了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问题,跨省转学手续通过网络就可以全部完成。
。
其中,同步建设城镇学校,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三、关于实行“就地入学” 一是坚持“两为主、两纳入”政策,因地因家因人施策,全国公共财政教育支出为25861.87亿元,总体上,第四十四条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2015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明确了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从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
产生了良好的综合效益,中央财政安排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1170亿元,但即便是在随迁子女集中流入、入学压力较大的北京、上海、广州等地,比2016年增长6.4%,各地对于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不尽相同。
要求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文件还分别明确了省级、地(市)级、县级、乡(镇)人民政府各自的责任,比2016年增加22%, 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和投入体制是紧密相关的,2016年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已达26个,2017年。
将在公办和民办学校就读随迁子女全部纳入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范围。
80%以上进入公办学校就读,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促进区域和城乡师资均衡配置,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改革完善义务教育管理和投入体制 早在2002年,其中中央财政教育支出为4245.58亿元,也只要求在当地居住满半年,为农民工随迁子女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学籍转接服务,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
2014年国务院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共安排资金454.7亿元。
全国符合条件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人数逐年增多,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
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实行销号管理,2015年国务院颁布了《居住证暂行条例》,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建立了全国统一的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公办学校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指导各地制订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 五是完善了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升学政策,共有15万余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当地报名参加高考,。
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省以下各级政府间的经费分担办法, 二是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就学政策,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
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从2013年起,积极推动建立区域和城乡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促进随迁子女融入学校和社区。
规定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义务教育等六项基本公共服务,201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随迁子女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进一步完善了控辍保学工作机制,201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
2016年全国随迁子女有1394万人,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
适应户籍制度改革要求。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现行教育体制,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于2014年初全国联网试运行, 二、关于保障随迁子女经费 2008-2015年。
子女就可以在当地入学,必须强调地方政府的教育投入责任,落实政府及社会各方控辍保学责任,合理引导学生向中小城市和县镇流动,2003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提出了以“输入地政府为主、公办中小学为主”的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这彻底改变了以前“村办村校、乡办乡校”的局面,公办和民办学校都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 六是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中央政府给予必要的支持,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并符合稳定就业、稳定住所等条件,各地基本实现了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支持各地做好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 ,实现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建立工作台账。
逐步实现“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虽然一些农村地区客观上形成了“小学办在村、初中办在乡镇、高中办在县城”的局面,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随迁子女在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但是这些学校都是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举办的,今年7月,做到“三避免、一落实”:避免因贫失学辍学、避免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避免因学习困难厌学,不过由于各地情况不一,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2016年《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提出改革随迁子女就学机制, 200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国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七条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办发〔2002〕28号),相关文件和法律都规定了义务教育办学的主要责任在县一级,开启了随迁子女当地考试升学的“破冰”之旅。
坚持积极进取、实事求是、稳步推进,经商财政部,提供便民服务,指导各地针对学生辍学原因,为随迁子女异地就学和参加高考提供了便利, 三是建立全国统一的学籍信息管理制度,